活動地點︰馬場町河濱公園
主辦單位︰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湖光全人關懷慈善基金會
壹、 活動宗旨:
我們祈望於每年復活節的早晨,藉著定期舉辦的「台北國際復活節公益路跑」活動,能逐漸營造成為台灣社會的另類文化活動,喚醒人們「對社會的關懷」、「對弱勢的關心」、「對健康的關注」,並結合更多社會福利機構、民間組織、機關學校與文創團體,為台灣創造出榮耀、盼望的社會風氣,以期達到提昇個人健康、促進社會和諧、推動文化創建與傳承之目的。
貳、 指導單位:
台北市政府體育局
參、 主辦單位:
台北市內湖區體育會、臺北市內湖社區大學、財團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湖光全人關懷慈善基金會
肆、 承辦單位:
山寶一運動行銷有限公司
伍、 協辦單位:
湖光基督教會、PUMA台灣彪馬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真概念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TRUE YOGA / RADICAL FITNESS) 、
阿奇八八科技(股) STUBON一起史都幫、臺北市立內湖高工業職業學校、臺北 市中正區社區大學、臺北市萬華區社區大學、財團法人新北市遠東福音會
陸、 贊助單位:
常廣(股) LAGIS 微創醫材 國家磐石、普萊德科技(股) PLANET Networking&Communication、蟬吃茶 Organic Tea、巨浤企業 Chocolate Corner、鹿鳴溫泉酒店 Hot Spring&SPA Resort、艾波索Aposo 幸福甜點、
先進醫照 (股)、亞洲基督徒工商人員協會 CBMC Asia、國際基督徒工商人員協會 CBMC Taiwan、Choice 巧思燕麥酥片、奇威國際洋行、Glasstic 安全防護玻璃運動水瓶、利沙企業、有溫度的陽光彩虹麵(陸續邀請中)
柒、 受贈單位:
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
捌、 活動日期:
107年4月1日[星期日] 上午六點三十分起跑,中午12點結束。
玖、 活動地點:
馬場町河濱公園
壹拾、 路線規畫:
一. 半程健康組:
馬場町紀念公園→華中河濱公園→雙園河濱公園折返→華中河濱公園→馬場町紀念公園→古亭河濱公園→福和河濱公園→景美河濱公園折返→福和河濱公園→古亭河濱公園→馬場町紀念公園終點
二. 十公里休閒組/健走組:
馬場町紀念公園→華中河濱公園→雙園河濱公園折返→華中河濱公園→馬場町紀念公園終點
三. 三公里親子組:
馬場町紀念公園→中正河濱公園區→馬場町紀念公園
壹拾壹、 競賽組別:
組 別 |
半程健康組 |
十公里休閒組 |
十公里健走組 |
三公里親子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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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用 |
$800 |
$700 |
$700 |
$5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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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押金 |
$100 |
$100 |
$100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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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 |
4小時 |
2小時 |
2小時 |
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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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額 |
1000名 |
1000名 |
1000名 |
12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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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時間 |
6:20 |
7:20 |
7:2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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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跑時間 |
6:30 |
7:30 |
7:30 |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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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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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拾貳、 競賽分組:
一. 總排名:
半程健康組及十公里休閒組均取男女總排名前六名,各頒發獎品及獎盃鼓勵;三公里親子組不計算成績及獎勵。
二. 獎勵資訊:
組別 |
21K男/女健康組 |
10K男/女休閒組 |
3K親子組 |
第一名 |
禮券5000元 獎座乙座 |
禮券2000元 獎座乙座 |
創意造型裝扮獎 1名 |
第二名 |
禮券4000元 獎座乙座 |
禮券1600元 獎座乙座 |
創意造型裝扮獎 1名 |
第三名 |
禮券3000元 獎座乙座 |
禮券1200元 獎座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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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
禮券2000元 獎座乙座 |
禮券800元 獎座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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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
禮券1000元 獎座乙座 |
禮券400元 獎座乙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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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活動 |
現場另外設立抽獎活動 |
壹拾參、 參賽資格:
一. 選手請依自身健康及練習狀況適當選擇組別報名參賽。
二. 未滿18歲選手報名需要家長陪同參加。
壹拾肆、 報名辦法:
一. 自106年11月15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止〈如額滿即提前中止報名〉。
二. 一律採網路報名
壹拾伍、 選手報到:
一. 為方便選手提前準備,本次賽事統一採用郵寄方式報到,活動當天現場不受理報名及報到程序;通信地址務請填註清楚,俾利郵寄;凡資料不全或無法簽收導致退件者另以電話通知,惟不另補寄或退回郵資。
二. 選手領取晶片及號碼布等物資後請詳細核對並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恕不補發。
三. 凡完成報名而無法參賽者,得於報名截止日前申請退費,惟需酌收行政作業費用200元,報名截止後不得申請退費。
壹拾陸、 退費說明:
一. 退費請致信至: alm866095@gmail.com 提出取消,一旦確認取消即喪失參賽權,物資所有權,依照申請時間而有不同的退費標準,請斟酌情況再提出申請。
二. 退費時程表與退費金額比例 (工作天不含周末例假日):
(1). 報名期間已繳費用者,因故不克參加,申請退費需扣行政作業費用200元。
(2). 報名結束已繳費用者,因故不克參加,申請退費需扣行政作業費用400元。
(3). 賽事前4周內不予退費,參賽者可向大會提出申請轉讓名額並酌收行政作業費用200元。
三. 比賽前若逢颱風、集會遊行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為因素等,由大會將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路跑替代路線及縮短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不退還,相關完跑贈品主辦單位將擇期於報到處發放給參賽者。本會將透過活動官網及新聞媒體發佈新聞稿。
壹拾柒、 選手獎勵與贈品:
一. 各組別附加物品
二. 紀念衫尺寸對照表
三. 所有參賽者每人可獲得紀念T恤乙件,環保杯乙個。
四. 選手全程跑完者可獲贈:完賽紀念品、完賽紀念獎牌及完賽證書乙份。
壹拾捌、 車輛管控:
一. 為配合當地觀光人潮不影響交通順暢,請選手車輛盡量搭乘交通工具。
二. 河濱公園附近備有停車場供選手停車,但停車格數量有限,請選手自行入停車。
三. 大會備有接駁專車,將從內湖高工校門口(捷運港墘站2號出口旁)接送跑者(需要乘坐者於報名時請登記,並繳接駁車單程費用100元)。
四. 接駁車於當天上午05:00~06:00去程發車與上午10:30~13:30回程發車,人數坐滿發車。
壹拾玖、 違規罰則: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比賽成績。失格者裁判將立即取下選手晶片,確保避免干擾終點計時名次成績。
(1). 無本次活動號碼者。
(2). 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經判定者失格者。
(3). 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者。
(4). 未將晶片掛在鞋面者。
(5). 報名資料與本人不符者。
(6). 跑錯跑道者。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1).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補給、扶持…)。
(2).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等)。
(4). 私自塗改、更換號碼布或與參賽資料不符者。
(5). 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或交通工具)之陪跑。
貳拾、 申訴事項:
一.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教練及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二. 晶片感應地墊說明:
(1). 提早起跑或起跑未通過感應地墊者成績無效,鳴槍起跑後超過10分鐘未出發者,為安全考量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為維持跑道順暢,起跑請遵守秩序,避免推擠。
(2). 凡未於規定比賽時間內抵達終點者,成績不計。
(3). 參與者務必通過起跑及終點感應地墊,才會有成績。
(4). 請將晶片平行固定於鞋面上,若晶片與地面垂直會感應不到;未依規定佩帶導致沒有成績,後果應自行負責。
(5). 每個晶片內部都有紀錄參與者資訊,是個人專屬晶片,請勿配戴他人晶片。
(6). 禁止互換晶片、禁止配帶他人晶片、禁止一人帶二個晶片,違者列為失格,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
(7). 本次賽會採晶片計時,成績一律以大會時間(鳴槍)開始計算,大會依選手抵達終點時之時間作為成績依據,沿途如果設有晶片檢查點,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與各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及不發給成績證明。
三. 終點裁判及檢查裁判:
(1). 晶片感應檢查站:本活動於賽道路程中設有 1 至 2 個晶片感應點,感應點將於活動前 2 週於官網與 FACEBOOK 粉絲專頁進行公告,請參賽選手務必經過感應地墊。
(2). 大會已盡告知義務,若因本人無行經感應點導致成績列印顯示未完賽,大會概不負責。
(3). 本活動於晶片感應站(起/終點拱門)處設有錄影設備,活動當天或事後發生成績爭議或申訴,請參照賽事爭議申訴辦法並繳納申訴保證金,進行調閱相關錄影資料。
四. 申訴程序:
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須於事發卅分鐘內,先向大會裁判口頭報告,而後教練偕同選手本人向大會競賽組正式提出申訴,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所有申訴均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若判決認為無理由,得沒收其保證金;申訴若有理由者,即發還其保證金。
貳拾壹、 保險注意事項:
一. 保險特別說明:
1. 凡報名參賽者,大會將替每位選手與工作人員辦理保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合約辦理,不得異議。
2. 報名表內各欄位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3. 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4. 本活動提供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5.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
投保金額: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3年9月2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30027059號函,執行本次活動,以達成參與者安全與權益為活動原則。
A. 每人體傷責任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
B.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
C.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D.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以上。
6.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7.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 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4).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A.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B.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C. 不明原因頭暈
D. 突然失去知覺
E. 高血壓(>140/90mmHg)
F. 心臟病
G. 腎功能異常
H. 糖尿病
I. 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J.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K. 癲癇
(5). 選手如有上述個人疾病歷史,基於安全考量請自行加保個人人身安全保險。
(6). 選手身體不適,請勿勉強出場比賽;競賽期間,身體不適應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立即停止比賽,切勿逞強;如隱瞞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以致造成任何意外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貳拾貳、 其它注意事項:
一. 選手喪失資格條件:
(1). 選手應發揮運動精神,服從裁判指揮,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抄捷徑,或以其他交通工具、借助他人之幫助參賽。
(2). 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佩帶號碼布參賽者取消資格。
(3). 選手晶片禁止互換、多重佩帶或替代參賽,如經察覺註銷資格並公布選手姓名。
(4). 參賽選手未配帶信物者回終點(應戴於手腕處,以利裁判檢查),將取消該次賽事成績。
(5). 選手冒名頂替或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取消資格。
(6). 請服從裁判人員依競賽路線及配合交通員警之指示進行路跑,嚴禁於比賽藉助機具,車輛助跑行為,違者取消資格。
(7).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鬥毆、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取消參賽資格。
(8). 晶片佩帶方式,請依照說明書指示正確佩帶於鞋面上。
二. 參加者應依路標方向靠右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來回路程請遵守交通路況及注意本身安全。
三. 為維護其他用路人之權益,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車輛通行,請參賽者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四.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五. 參賽選手請攜帶個人健保卡;另領獎人員請準備身分證明備查。
六. 晶片退費統於當日活動結束前〈中午12:00〉辦理,逾時恕不退費。
七. 比賽當日不接受報到;特殊情況、意外補正報到(早上05:30~6:30)時每位選手需繳交200元行政作業費用〈補晶片費用另計〉。
八. 非大會工作車輛禁止進入會場;選手及親友儘量搭乘捷運、公車等大眾運輸系統,相關行車動線及交通資訊請詳閱市府交通局公告。
九. 受限現場空間及人數考量,請選手依照規劃時程順序分區寄放路跑行李;賽後憑活動號碼布領取寄物;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將不負責賠償之責。
十. 為響應環保及減少垃圾污染,請參賽者自行準備水杯及環保餐具,展現跑友「愛地球 做環保」健康形象,共同維護賽道環境整潔。
十一.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二. 如因無法抗拒因素導致未能即時列印成績,大會得於十日內郵寄補發。
十三. 因參賽人數眾多,出發前後、補給站、彎道、折返點及部分河濱路段較為狹窄,請禮讓跑速較快選手優先通行,展現運動精神及確保賽道安全。
十四. 選手於賽前請保持充足睡眠,並避免空腹參賽,以維最佳體能狀態。
十五. 請選手自行參考歷年氣象資訊,預估降雨機率、氣溫,並依據自身狀況,適時準備輕便雨衣及換洗衣物。
十六. 本活動雨天照常舉行,請參賽者自備輕便雨衣,若比賽前如遇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颱風、地震、海嘯、傳染病、登革熱、空氣品質PM2.5超標)等人為不可抗力之天災,大會有最高權力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恕不退還報名費,選手不得有議。
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對照表與活動建議
參考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係懸浮微粒(PM2.5)指標與行動建議(如上表),當細懸浮微粒濃度達36 μg/m3(第4級)起,敏感性族群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及身體情況,而一般健康民眾則於第7級(54 μg/m3)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的強度,相關即時空氣品質訊息於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參閱(http://taqm.epa.gov.tw/)。
十七. 熱中暑危險係數【公式=室外溫度(°C)+室外相對溼度(%)*0.1】大於三十五者,主辦單位設置海綿站,協助參與者降溫;熱中暑危險係數大於四十者,主辦單位有權力取消活動,以避免參與者中暑,若取消活動恕不退還報名費,選手不得有議。
十八. 為維護賽會公共安全,本活動全面禁菸、禁火,如工作人員發現將立刻進行規勸,屢勸不聽者,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大會參賽成績。
十九. 代跑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貳拾參、 附註
本賽程內容如有未盡周全,大會得另令公告補充或修訂之。
在UPRO運動平台報名贈送永豐銀行水壺,與物資一同寄送。
-- 報名即代表同意賽事各項規定 –
1.本活動係自我挑戰活動,非競賽性質,活動無公權力之交通管制,無封路,請參加者務必遵守工作人員引導,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安全。
2.如遇緊急事件,請撥打號碼布上大會聯絡電話,本活動備有維修收容車、醫療車等車輛。
3.請務必隨身攜帶健保卡,遇有受傷,請於當日就醫,並向醫院拿取診斷證明正本與收據,以利後續保險理賠辦理。
4.請慎重考量身體健康狀況及自身實力,如有心臟病、心血管等方面病史者或是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勿隱瞞病情報名參加活動。參加本次活動,參加者需保證個人身體健康確實符合活動參加資格,活動中若因身體不適發生任何意外,願意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願合作遵守活動規定參加活動。
5.請視個人實力與健康狀況,量力而為!遇有身體不適,請至路邊安全處休息,切莫超出身體負荷!
6.本次活動大會額外代辦所有參加者體育活動之100萬意外險及10萬醫療(依據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條文規定,若替兒童投保壽險(含意外險),須年滿 15 歲才可請領身故給付,未滿15歲身故者,保險公司僅須加計利息返還已繳保費)。
請各位視自己活動當日狀況量力而為,切勿冒險勉強,並請於活動前一日有充足的睡眠及當日活動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保險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7.本活動依照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投保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2) 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8.特別不列入承保事項:(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3)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參加者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參加者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9. 16~18歲參與者,需經家長同意並簽署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跑者團體報名時,由所屬已成年之隊長擔保,視同同意參賽,不需再檢附家長同意書。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0.活動當日:舉凡停車、報到、熱身或預備,敬請配合工作人員引導,以維活動順暢。
11.活動日前一週,主辦單位應另公告參加者名冊及活動前各項說明。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參加活動資格,不得進入活動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者進行活動。
12.禁止參加者互換晶片、禁止佩帶他人晶片、禁止1人佩帶2個或2個以上的晶片,違者將被取消資格,成績不予計算。
13.請依指定時間集合與出發,提前出發或超過出發時間者,大會有權取消參加活動資格且無法提供成績。有經過出發拱門的跑者,若自行中途放棄挑戰不回會場,必須主動聯繫大會緊急連絡電話,如超過活動關門時間尚未主動與大會聯繫者,發生任何異況概與本會無關。
14.參加者偏離活動路線將無法享有大會提供參加者之權利。活動中身體不適請待在活動路線中等待收容。
15.各位參加者於終點完成挑戰後,憑號碼布領取紀念品及獎牌,無號碼布者恕不提供,請勿領取。請勿接受非大會供給之飲料或食物。
16.參與活動應發揮公德心與愛心,沿途不隨意拋棄垃圾,行進間如發現有其他參與者因受傷無法繼續前進狀況,請協助連絡主辦單位前往處理。
17.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活動成績:
18.活動地區除遇大豪雨特報或颱風影響宣布停班停課、集會遊行等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為因素、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指標達危害等級或活動單位公告延期外,其活動皆照常舉行。倘遇上述原因導致活動延期,因而無法參加者,所繳交之報名費,主辦(執行)單位應扣除已代辦或支出費用後,將餘額退回。倘遇上述原因導致活動未能舉辦,報名費將以5折退回。
19.大會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舉辦活動、改用其他替代活動場地、替代路線或延長/縮短路線,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20.活動中不得當場質詢裁判,田徑規則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對於活動成績有疑慮,須向大會提出申訴,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所有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申訴不成立得沒收其保證金。
21.主辦單位對活動的結果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決議後得隨時修正於網站活動公告之。
22.本活動路線及沿途補給站皆經過申請使用,為維持活動品質,保障報名者權益,無號碼布者禁止進入活動路線及使用補給站。
23.代跑(代騎)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恐無法獲得保險保障並應負相關連帶法律責任。
24.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活動單位使用參加者本次活動照片及資料,做為活動文宣及行銷使用。並同意活動單位因需發佈參加者編號而公告參加者姓名。活動單位有權將本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上,參加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用於活動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25.本活動3月9日之後,恕不接受退費申請;3月9日前申請退費,將從報名費用中扣除100元手續費及30元匯款手續費後,將餘額退回。
26.如需更換參加者名單,請於本活動報名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27.未領取活動物資、抽獎品者, 請於活動後一週內至本單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獎品金額在NTD1,000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領取獎品時請出示身分證,否則視同棄權。現場摸彩獎品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28.參加者如需衣物保管,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貴重物品、易碎物品及電子產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損壞,大會概不負責。若衣物保管袋遺失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1000 元整。備註:貴重物品例如鑽石、錢財、身分證件、信用卡、提款卡、汽機車鑰匙及住家鑰匙…..等。
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