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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momo愛媽咪公益路跑

  • 活動日期︰2018-05-12
  • 報名截止︰2018-04-23

活動地點︰新店碧潭風景區東岸廣場

主辦單位︰寫意人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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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    旨: 旨在推廣全民愛媽咪關心媽咪健康,特別培養運動健身風氣,並促進地方觀光及活絡地方經濟。

二、 主辦單位:馨懷乳癌關懷協會、台北市力行國際青年商會 、UPRO運動平台

三、 協辦單位: 新店國際青年商會、富邦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新北市羅明才立法委員服務處、新北市劉哲彰議員服務處、TaxiGo 、瑪榭襪品、新店區體育慢跑協會

四、 贊助單位: 香港商鎮金店亞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五、 受贈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馨懷乳癌關懷協會

乳癌媽媽龍舟復健的故事 

七、 競賽日期: 107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點00分開始,中午12點結束。

八、 競賽地點: 新店碧潭風景區東岸廣場,詳細路線附圖(附件五)。 

九、 路線規劃:10公里組路線圖:碧潭東岸風景區→東岸自行車步道→新店陽光運動公園→秀朗橋(10公里折返)→新店陽光運動公園→東岸自行車步道→碧潭東岸廣場終點

5公里組路線圖:碧潭東岸風景區→東岸自行車步道→小碧潭公園(5公里折返)→東岸自行車步道→碧潭東岸廣場終點

十、 競賽項目及費用:

1. 各組報名費用:

比賽項目

10K

歡樂組

5K

休閒組

報名費用

790

690

晶片押金

100

無需晶片

晶片押金費用NT$100元,結束後當日退還。

限時

3小時

2小時

限額

2000名

1200名

集合時間

08:30

09:00

起跑時間

09:00

09:30

  1. 5K休閒組不採用晶片計時、不計算成績。
  2. 5K休閒組團報3人以上9折優惠。
  3. 18歲以下選手需由家長提供同意書(填完請寄至u-pro@24tms.com.tw)。未滿18歲之跑者團體報名時,由所屬已成年之隊長擔保,視同同意參賽,不需再檢附同意書。

十一、 競賽組別:

1. 競賽組為 10K歡樂組,男女組各取五名,頒發獎盃以茲鼓勵。

註一、未滿十八歲選手報名參賽需附家長同意書供大會審核,經審核通過後方可參賽。

註二、5公里休閒組將不計時不錄取。

十二、 參賽資格:

1. 18歲以上身心健康,平時有良好運動習慣之民眾。

2. 未滿18歲身心健康者參賽需另加簽家長同意暨切結書。

十三、 報名辦法:

1. 人數限額10公里組2000名,5公里組1200名

2.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 https://www.u-pro.tw/new/index.php/activity_detail/119

3. 繳費方式:
(一) 全家Famiport 代碼繳費 (須自付每筆20元代收手續費):
1. FamiPort機器螢幕點選『繳費』。
2. FamiPort機器螢幕點選『代碼繳費』。
3. 確認閱讀條款
4. 輸入繳費代碼後,按確認。
5. 確認繳款資訊,正確無誤則『列印繳款單』
6. 列印出代碼繳費單後,請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即完成結帳服務。

(二) 信用卡線上刷卡繳費 (須自付每筆30元代收手續費):
1. 選擇活動,完成報名
2. 選擇 『信用卡繳費』
3. 系統將導入付費頁面;『輸入您的信用卡卡號』
4. 確認『繳費資訊』;點選『確認』;完成繳費

(三) ATM繳費 (須自付每筆20元代收手續費及每筆跨行轉帳手續費):
1. 輸入金融機構銀行代碼:807 (永豐銀行)
2. 輸入帳號:系統通知的虛擬帳號
3. 輸入繳費金額
4. 確認繳費成功後,請列印收據並留存以便日後查驗

4. 報名時間:自中華民國107年2月5日10:00至107年4月23日24:00截止,人數額滿則提早截止。

5. 比賽當天設有「慈善團體」專櫃並設立捐款箱,提供自由捐款,讓愛永不止息,願大家共襄盛舉。

十四、 退費說明:

1. 退費請致信至: u-pro@24tms.com.tw 提出取消申請 (至107/04/24),一旦確認取消即喪失參賽權,物資所有權,依照申請時間而有不同的退費標準,請斟酌情況再提出申請。

2. 退費時程表與退費金額比例 (工作天不含周末例假日)

(1). 參與者於繳費日之次日起,至主辦單位所定繳費截止日後七日 以前之期間內,申請退費者,將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共200元後,退還報名費全額之餘款。

(2). 參與者於前款終日後,至107/04/24申請退費者,將酌收手續費及行政費共350元後,退還報名費全額之餘款。

(3). 參與者於活動相關物資寄送後申請者,主辦單位得不退還報名費。但參與者具有下列情形致無法參與活動,並檢附證明文件 者,主辦單位應退還報名費全額百分之五十:

1. 天然或人為災害。  2. 交通中斷。  3. 兵役或點閱、教育召集。4. 傷病或妊娠。  5. 本人訂婚、結婚或一親等內親屬喪葬。6. 其他主辦單位訂定之事由。

十五、 選手報到:

1. 大會一律採郵寄方式報到,物品領取全部以郵寄處理,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以免包裹無法寄達。如因填寫錯誤致未收到大會寄送之資料,自行負責。。

2. 如因郵寄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致無法送達而退件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或退還郵資(請向蔡沛妤查詢 TEL:0955-866-095以免無法參賽)。

3. 物資郵寄費用標準:

人數

1-2人

3-4人

5-10人

11-30人

31以上

費用(新台幣)

100元

200元

300元

500元

600元

十六、 選手獎勵與贈品:

(1). 選手贈品:

組別

10K

5K

momo 500元折價券

程小刀插畫紀念衫

號碼布

保險

礦泉水

餐點

紀念品

鎮金店『LOVE IS UNLIMITE項鍊獎牌』

完成證書

附 記

  1. 紀念衫及號碼布等物資統一郵寄到府;其餘物品於完賽後發放。
  2. 全民健康教育有獎問答等相關贈品另於現場發放。
  3. 餐點於終點發放。

(2)活動紀念衣尺寸表

十七、 車輛控管:

1. 為配合當地觀光人潮不影響交通順暢,請選手車輛盡量搭乘交通工具。

2. 河濱公園附近備有停車場供選手停車,但停車格數量有限,請選手自行進入停車場。

十八、 申訴:

1.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教練及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2.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問題,須於事發30分鐘內,先向大會裁判口頭報告,而後教練偕同選手本人向大會競賽組正式提出申訴,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元整。所有申訴均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結,若判決認為無理由,得沒收其保 證金;申訴若有理由者,及發還其保證金。

十九、 注意事項:

1. 喪失資格:

(1). 選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絕不能借助他人之幫助競賽,選手應循比賽路徑競賽,不可抄捷徑,或以其他交通工具為之,違者喪失資格。

(2). 所有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別在胸前,以利裁判辨識;未帶號碼布者,裁判有權取消資格。

(3). 晶片佩帶方式,請依照說明書指示正確佩帶。

2. 若選手出場競賽前,感到身體不適,請勿出場比賽;競賽期間,身體不適應立      即停止比賽,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以最佳狀態 參賽,如有不適,請勿逞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請自行負責。勉強參賽,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3. 領獎時請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4. 主辦者承辦責任外的理由如颱風天災,而大會中止比賽時參加費用恕無法退回。

5. 參加馬拉松者,須確實同意大會各項規定與注意事項。

6. 比賽當日不接受報到,儘接受特殊情況、意外補正報到(報到時間為活動當日早上6:00~8:30),補正報到者每名需另交行政費100元,如需要晶片者,則費用另外計算。

7. 凡報名參加競賽者,請衡量個人身心狀況,志願參加比賽,並遵守大會規則。

8. 主辦單位辦理公共意外保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金辦理,無其他異議。

9.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1).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 特別不保事項: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二十、 其它:

1. 若氣象局發佈比賽當天預期會有天然災害時,為顧及選手與工作人員安全起見,本賽事將延後舉行。

2.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訂之。

-- 報名即代表同意賽事各項規定--

1. 本活動係自我挑戰活動,非競賽性質,活動無公權力之交通管制,無封路,請參加者務必遵守工作人員引導,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順向靠邊前進,以確保安全。

2. 如遇緊急事件,請撥打號碼布上大會聯絡電話,本活動備有維修收容車、醫療車等車輛。

3. 請務必隨身攜帶健保卡,遇有受傷,請於當日就醫,並向醫院拿取診斷證明正本與收據,以利後續保險理賠辦理。

4. 請慎重考量身體健康狀況及自身實力,如有心臟病、心血管等方面病史者或是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勿隱瞞病情報名參加活動。參加本次活動,參加者需保證個人身體健康確實符合活動參加資格,活動中若因身體不適發生任何意外,願意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願合作遵守活動規定參加活動。

5. 請視個人實力與健康狀況,量力而為!遇有身體不適,請至路邊安全處休息,切莫超出身體負荷!

6. 本次活動大會額外代辦所有參加者體育活動之100萬意外險及10萬醫療(依據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條文規定,若替兒童投保壽險(含意外險),須年滿 15 歲才可請領身故給付,未滿15歲身故者,保險公司僅須加計利息返還已繳保費)。

請各位視自己活動當日狀況量力而為,切勿冒險勉強,並請於活動前一日有充足的睡眠及當日活動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保險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7. 本活動依照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投保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2) 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8. 特別不列入承保事項:(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3) 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參加者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參加者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9. 16~18歲參與者,需經家長同意並簽署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跑者團體報名時,由所屬已成年之隊長擔保,視同同意參賽,不需再檢附家長同意書。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10. 活動當日:舉凡停車、報到、熱身或預備,敬請配合工作人員引導,以維活動順暢。

11. 活動日前一週,主辦單位應另公告參加者名冊及活動前各項說明。

未完成報到者,將自動喪失參加活動資格,不得進入活動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者進行活動。

12. 禁止參加者互換晶片、禁止佩帶他人晶片、禁止1人佩帶2個或2個以上的晶片,違者將被取消資格,成績不予計算。

13. 請依指定時間集合與出發,提前出發或超過出發時間者,大會有權取消參加活動資格且無法提供成績。有經過出發拱門的跑者,若自行中途放棄挑戰不回會場,必須主動聯繫大會緊急連絡電話,如超過活動關門時間尚未主動與大會聯繫者,發生任何異況概與本會無關。

14. 參加者偏離活動路線將無法享有大會提供參加者之權利。活動中身體不適請待在活動路線中等待收容。

15. 各位參加者於終點完成挑戰後,憑號碼布領取紀念品及獎牌,無號碼布者恕不提供,請勿領取。請勿接受非大會供給之飲料或食物。

16. 參與活動應發揮公德心與愛心,沿途不隨意拋棄垃圾,行進間如發現有其他參與者因受傷無法繼續前進狀況,請協助連絡主辦單位前往處理。

17.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活動成績: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未將號碼布固定於指定區域、無配戴計時晶片或無活動信物者。

• 嚴禁於活動行進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推行輪椅、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

• 活動進行中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代跑(代騎)及被代跑者(被代騎者)。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

• 佩帶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18. 活動地區除遇大豪雨特報或颱風影響宣布停班停課、集會遊行等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為因素、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指標達危害等級或活動單位公告延期外,其活動皆照常舉行。倘遇上述原因導致活動延期,因而無法參加者,所繳交之報名費,主辦(執行)單位應扣除已代辦或支出費用後,將餘額退回。倘遇上述原因導致活動未能舉辦,報名費將以5折退回。

19. 大會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擇期舉辦活動、改用其他替代活動場地、替代路線或延長/縮短路線,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20. 活動中不得當場質詢裁判,田徑規則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員之判決為準,對於活動成績有疑慮,須向大會提出申訴,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所有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申訴不成立得沒收其保證金。

21. 主辦單位對活動的結果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決議後得隨時修正於網站活動公告之。

22. 本活動路線及沿途補給站皆經過申請使用,為維持活動品質,保障報名者權益,無號碼布者禁止進入活動路線及使用補給站。

23. 代跑(代騎)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恐無法獲得保險保障並應負相關連帶法律責任。

24.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活動單位使用參加者本次活動照片及資料,做為活動文宣及行銷使用。並同意活動單位因需發佈參加者編號而公告參加者姓名。活動單位有權將本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上,參加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用於活動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25. 如需更換參加者名單,請於本活動報名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26. 未領取活動物資、抽獎品者, 請於活動後一週內至本單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獎品金額在NTD1,000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領取獎品時請出示身分證,否則視同棄權。現場摸彩獎品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27. 參加者如需衣物保管,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貴重物品、易碎物品及電子產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損壞,大會概不負責。若衣物保管袋遺失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1000 元整。備註:貴重物品例如鑽石、錢財、身分證件、信用卡、提款卡、汽機車鑰匙及住家鑰匙…..等。

如有未盡事宜,經主辦單位決議後得隨時修正公告之。